品牌是價值擔保
1960年,美國市場營銷協會(AmericanMarketingAssociation,AMA)在《營銷術語詞典》
中提出,品牌是一種名稱、術語、標記、符號或
標識設計,或是它們的組合運用,其目的是借以
辨認某個銷售者或某群銷售者的產品或服務,并使之同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區別開來。這
一定義可以從三個方面來理解:
(1)品牌與符號有關,品牌外顯為一個可視的符號,符號代
表了品牌;
(2)品牌是一種區分的工具,品牌存在的意義在于辨認或區別,其存在的前提是
有同類產品或服務的競爭者;
(3)品牌的界定有消費者和企業兩個視角,消費者利用品牌來
辨認產品或服務,而企業利用品牌來區別自己與競爭品。美國市場營銷協會(AMA)對品牌
的定義著眼于差異化的品牌符號。

隨著技術的迅猛發展,物質越來越豐富,人們可以選擇的商品或服務也越來越多。此時,
品牌僅僅作為區隔的工具并不足以吸引消費者,人們需要知名度高、特色鮮明的優質產品。
因此,企業開始不斷提升品牌帶給消費者的功能性、情感性、社會性和財務性價值,使品牌
成為某種消費價值的擔保。利用多種傳播手段,通過品牌這一載體,企業向消費者做出價值
承諾,如海飛絲承諾能去頭屑、萬寶路承諾能帶來粗獷豪邁的男子漢氣概、勞力士承諾能帶
來名流高貴的身份、沃爾瑪承諾天天平價等等。英國品牌學者切納托尼和麥克唐納(Mc[)onald)認為,一個成功的品牌是一個好的產品、服務、人或地方,使購買者或使用者獲得相關的或獨特的最能滿足他們需要的價值①;美國西北大學的唐•舒爾茨(Don Schultz)教授指出,品牌是為買賣雙方所識別并能夠為雙方都帶來價值的東西。受到各種接觸點(Point ofContact)的綜合影響,消費者形成了對品牌價值的印象。此時,對消費者而言,品牌意味著對企業所能提供價值的信任。
(注明:轉載請注明來源于人和時代VI設計 http://www.3u068k.cn )
說明:本設計百科內容來源于網絡,僅供學習,版權歸原作者所有。如有侵犯版權,或者錯誤,請與我聯系,我會及時處理!謝謝。
分類:集團品牌設計 | 評論:0 | 引用:0 |
點擊這里獲取該日志的TrackBack引用地址 |
獲取流量
發表評論:
◎歡迎參與討論,請在這里發表您的看法、交流您的觀點。